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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景公益基金会章程
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 本基金会名称是:全景公益基金会;
第二条 本基金会属于广东省深圳市民政局;
第三条 本基金会的宗旨:在遵守国家宪法、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政策、遵守
社会道德风尚的前提下,弘扬公益文化发展,促进慈善事业品牌形象建设,为社会民生事业提供公益服务;
第四条 本基金会的原始基金数额为人民币200万元,来源于深圳市钱汇包理有限公司捐赠;
第五条 本基金会的登记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市民政局登记备案,业务主管单位是深圳市民政局。
第六条 本基金会的住所: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118号和平路平街世界金融中心B栋2222室;邮政编码:518000
第二章 业务范围
第七条 本基金会公益活动业务范围:
(一)接受社会捐赠,开发公益信托产品;
(二)依法依规管理和运作基金;
(三)弘扬慈善文化,组织慈善文化学术交流;
(四)资助希望小学奖教助学,服务特殊群体实现人生梦想;
(五)发展、文化、体育、社会公共服务;
(六)开展公益慈善事业有关的其他活动;
(七)按照捐赠者的意愿进行资助的公益项目;
(八)研究公益课题,出版慈善文化书籍;
点击下载:全景公益基金会管理条令章程
慈善公益信托 管理办法全文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慈善信托,保护慈善信托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促进慈善事业发展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》(简称《慈善法》)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》(简称《信托法》)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》(简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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